奏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三部曲”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尚贤者,政之本也”,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选拔人才、选贤任能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选人用人更加严谨规范,但不少地区“歪风邪气”仍然存在。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从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形成了事前防控、事中监管、事后检查的更为全面系统的监督体系,为新时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新的指南。
强化任前监督,树立正确“风向标”。“杜渐防萌,慎之在始”。整治选人用人歪风邪气,首先要严格把好“源头关”。中国素来是个“人情社会”,“小圈子”文化盛行,这也就导致“近亲繁殖”现象严峻。选拔任用干部不看其能力品行,而是看其背后的关系,严重影响选人用人之风气。《办法》中明确了任前报告制度,规定了12项在选拔任用前需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重点关注内容,及时有效地将“近亲繁殖”、“破格提拔”“带病提拔”等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坚持正确导向,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真正让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有施展拳脚的平台。
重视事中监管,织密选任“监督网”。“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要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组织(人事)部门内部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构建起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统一的监督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等5个方面开展监督,及时发现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选人用人导向脱轨的、政策规定执行不到位的、促进干部担当作为不力等问题,及时纠正偏差,立行立改;对任人唯亲、任人唯利,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追究责任,使选人用人风气更加清朗。
严格事后检查,架起问责“高压线”。“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选好人,用对人,正导向,戒歪风,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起到关键作用。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政策,坚持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组织(人事)部门要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善于监督、敢于较真。上级党组织要强化监督检查,紧盯任前报告、选任程序等薄弱环节,通过“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与问题核查等方式,全面查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的问题。始终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监督制度“带电长牙”、威力充分释放。
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联合奏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三部曲”,激浊扬清、兴利除弊,推动选人用人风气持续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客坊乡365bet上网导航_bet878365_365bet直播 艾子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