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宁县公安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三明市委交叉巡察四组对建宁县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工作。2020年4月23日市委交叉巡察四组向建宁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反馈了巡察中发现的4个方面16项共52个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把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直接行动,坚持破立并举,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在巡察整改上出硬招、求实效。
(一)强化政治担当,精心组织部署。局党委从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及时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江长青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局主要领导调整之后,5月29日已及时将组长调整为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建荣),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官前文任常务副组长具体抓,抽调4名工作人员组成巡察整改联络、调度工作专班。4月27日,局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建宁县公安局关于落实<市委交叉巡察四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并先后召开6次巡察整改汇报会,有效推进整改工作进程。6月19日,局党委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一一认领问题清单,深刻剖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下定决心坚决整改到位。市委交叉巡察四组巡视反馈意见>
(二)聚焦问题短板,扎实整改落实。县局针对4个方面16项52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实行挂图作战,细化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坚持对账验收销号,实行“已处理的问题及时销号,未处理的问题一直留号”的对账销号制度,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落实不放过,确保高质量整改,坚决防止虚假整改。坚持定期调度,巡察整改工作专班每周碰头一次,局属各单位每半月一次调度,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过程管理,全面掌握情况,及时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督促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局党委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积极主动知责、尽责、负责,把严格要求贯穿管党治警全过程,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工作,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扎实整改,坚决杜绝虚假整改。驻局纪检监察组、督察、法制、政工等部门跟踪跟进督察,坚持严格标准不降、严格尺度不松、严格力度不减,以责任倒逼问题纠治,坚决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纠、追责必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①理论学习深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建宁县公安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建宁县公安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将《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相关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列出学习专题,每月安排1次新思想专题中心组学习。二是结合每周二、四政治业务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开展应知应会理论知识学习,各党支部每季度开展一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让党员、民警更好地学习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三是政工、督察部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年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常规督察的重要内容,对被督察单位和有关党员民警进行相关应知应会知识提问,对学习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没有真学真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明确对测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对60分-79分的人员,进行补学补考,促进党员民警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入脑入心。四是全局党员、民警全部下载安装“学习强国”手机APP,人均日学习积分不低于30分。五是责成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六大纪律”等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全、回答不准确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所队长写出书面认识,作出表态。
②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专题辅导、学习讨论、座谈交流、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灵活多样形式,在全局进一步兴起“大学习”热潮。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实践,突出联系实际学,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的思想自觉,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建立健全《建宁县公安局2020年“小案”快侦快破工作方案》、《全县公安机关集中打击“食药环”犯罪行为工作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破案是硬道理”的理念,集中精力破大案、管小案,以打防管控综治体系为载体,以警种部门协同作战为基础,以科技信息手段为支撑,凝神聚力,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工作力度,快侦快破民生案件,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三是制定《建宁县公安局“五比五赛”活动实施方案(修订稿)》,将破获“盗抢骗”、“食药环”等民生案件按完成比率折算分值,指挥中心每月进行考评公布,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通过“比执行赛实绩”,促使民警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四是印发《全县公安机关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实施方案》、《全县公安机关提升执法工作满意率的工作方案》,督察、法制部门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对工作不扎实、造成执法工作不满意的落实追责问责,以此提升民警规范执法意识,增强民警抓好提升执法满意率的责任感、自觉性。今年上半年,全县共立传统“盗抢骗”案件56起,破案23起,破案率41.07%。其中,接触性诈骗3起,破案3起;入室盗窃7起,破案4起;盗窃机动车1起,破案1起,得到了群众的肯定和赞扬。
2.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有力的问题。
③线索核查不及时;④摸排打击成效不明显;⑤个别民警充当“保护伞”。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对标对表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摸排、核查、打击工作。在组织部署上做到“三个坚持”:坚持目标引领、坚持“一把手”抓、坚持最优保障;在工作措施上做到“五个到位”:宣传动员不留空白、摸底排查不留死角、线索核查全部清零、专案侦办深挖彻底、治理乱源穷追猛打;在纪律责任上做到“三个压实”:压实任务清单、压实纪律责任、压实案件质量。2018年以来,县局以最强阵容、最硬措施、最严纪律,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厅下发线索核查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累计打掉涉恶犯罪团伙9个(其中2个已按恶势力犯罪团伙判决,判决11人,另有7个为一般团伙),共破获九类涉恶案件31起,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55人。其中:已判决39人,已移送检察院起诉2人,取保候审9人,转行政处罚5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恶案件资金280.73万元。通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了治安满意度,净化了社会风气,优化了营商环境,扭转了信访局面。二是始终坚持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反腐败、基层“拍蝇”相结合,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严格落实《建宁县纪检监察与建宁县公安局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机制》、《线索摸牌及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共移送线索2条,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2人。
3.关于严格执法意识不强的问题。
⑥违法行为不处理,存在应拘未拘、应诉未诉等现象;⑦执法办案随意性大,存在违法调解、弄虚作假等现象;⑧执法行为不当,存在办案环节错漏、权益保障不够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工作奖惩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过责相当、教育与惩处、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执法质量奖惩,有效推进全局执法质量的提升;二是组织办案单位认真学习福建省公安厅《2020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方案》,明确考评内容、考评方法和责任追究措施,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4.关于服务群众还有差距的问题。
⑨“放管服”改革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0年全县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我县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密切与县行政服务中心联系,落实进驻时间,按照“集中入驻,应进必进”原则,及时把涉及公安的行政许可19项、公共服务33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三是增设便民设施,改进窗口服务。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20项措施中,除“车驾管工本费可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扫码缴费”,因财政部门与银行收费软件系统无法支持暂未完成外,其他19项已全部按要求完成。四是印发《全县公安机关窗口单位规范服务专项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由县局督察大队牵头,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政工、治安等部门,以视频巡查为主,明察暗访为辅,对全县公安机关服务窗口进行全天候、高频次巡查。一旦督察发现脱岗、迟到、早退、行为举止不当、工作期间扎推聊天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⑩交通安全整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交警大队、各派出所合理安排勤务,采取定人、定岗、定责,加强重点路段巡逻次数,提高路面见警率,不断加大管理与查纠、处罚力度。二是交警大队协调县委文明办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劝导群众不横穿马路、驾乘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要按信号灯指示走、遵守文明交通秩序。三是加大教育劝导工作,利用县电视台滚动字幕、“双微”、短信平台、LED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宣传交通整治。四是持续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落实错时勤务制,交警大队集中全队警力,会同城关派出所民警,并从县局机关抽调民警,工作日每天早上提前半小时上班、中午和下午延时半小时下班,在城区重点路段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严查酒(醉)驾、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今年以来(截止6月10日),全县共查处酒醉驾82起(酒后61起、醉酒21起),与去年同期酒醉驾217起相比下降62%(酒后140起下降56%,醉酒77起下降73%)。
⑪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全县公安机关窗口单位规范服务专项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由县局督察大队牵头,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政工、治安等部门,以视频巡查为主,明察暗访为辅,对全县公安机关服务窗口进行全天候、高频次巡查。对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等行为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责任。二是交警大队进一步修订完善《车驾管服务窗口管理规范》,立足靠制度管人管事。三是由交警大队领导对车驾管服务窗口民警、辅警进行集体约谈,提醒全体人员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全体人员郑重作出服务承诺。
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建宁县公安局关于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精准分解任务,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延伸到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加强日常督促与专项检查。二是每年至少召开2次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内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三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强化舆情管控、应急处置和阵地管理,及时发布信息,掌握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主导权,改变网络舆论引导不及时和宣传工作滞后等情况。四是5名局领导班子成员修订完善《2017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⑬网络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申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使用网络社交媒体保密管理的通知》,建立工作微信群、QQ群等网络社交媒体保密管理群主负责制,要求群主应当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审查加入成员的身份信息,经常开展群内的保密教育和提醒,严防发生泄密问题,对群内保密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二是层层签订《保密责任书》,规范民警安全使用公安信息网行为,政工、督察、指挥中心等部门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凡发生违反公安网络安全规定的,一律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坚决杜绝危害网络安全和失泄机密事件发生;三是重申公安部《公安信息共享查询应用“七不准”》《公安民警使用网络社交媒体“九不准”》,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⑭保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全县公安机关保密工作制度汇编》(共十三章),重申《建宁县公安局保密工作规定》,要求各室、所、队认真组织民警学习《保密法》和网络安全保密知识,观看违规泄密警示教育片,开展保密教育,增强民警保密意识。二是印发《关于调整建宁县公安局保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及时调整保密委员会领导成员,及时设置保密“三员”。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购置保密文件柜,用于存放涉密文件,杜绝非涉密文件与涉密文件混装保管。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⑮组织领导不够有力;⑯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17一些领导干部纪律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研究并下发《建宁县公安局2019年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抓好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二是研究并下发《中共建宁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主体责任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会商研判制度,统一印制《建宁县公安局廉政谈话记录簿》,局领导班子成员逐个与局党委书记签订《建宁县公安局党建“一岗双责”工作责任书》,切实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研究并下发《关于建宁县公安局2020年度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建宁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2020年“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建宁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廉政警示教育制度的通知》,扎实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风险排查,筑牢民警廉洁自律思想防线,规范自身行为,做到警钟长鸣。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8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认真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建宁县公安局关于日常监督执纪工作办法的通知》,对日常监督的对象及内容、日常监督的方式及要求进行规范。二是印发《建宁县公安局关于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工作规定的通知》,建立落实班子领导牵头抓、纪检督察等职能部门常态抓、警种部门具体抓的严管队伍层级机制。三是驻局纪检检监察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主动作为,敢抓敢管,通过开展明察暗访、日常督察、执法监督等落实监督检查,主动发现问题。
19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建宁县公安局关于规范使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的通知》,抓早抓小,及时处置民警队伍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轻微问题,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切实防止小毛病演变为大问题。二是印发《建宁县公安局关于对涉黄赌毒案件进行责任倒查的规定》,对派出所辖区内发生游戏机赌博、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其他公安机关直接查处或被媒体曝光的,根据案发所在区域对相应单位责任民警和领导进行倒查责任追究。三是印发《建宁县公安局关于落实“一案双查”工作规定(暂行)的通知》,强化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0警示教育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体民警大会,对2015年以来查处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通过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悲剧示警,对全体党员民警起到警示作用,浇醒贪欲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二是建立健全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制度,教育引导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权力观、地位观,筑牢防腐思想防线,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制定2020年度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工作方案并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以“七个一”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活动,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21违规发放津补贴;22违规列支食堂就餐补贴;23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4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25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研究下发《建宁县公安局关于做好警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公车加油卡管理、食堂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费管理进行规范;二是督促各单位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清退,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并及时收缴违规报销款项。
4.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26整治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市委、县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负面清单》,及时进行研究部署、任务分解,对照问题清单进行销号式整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要求各部门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二是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研究印发《建宁县公安局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细化负面清单,并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查处、严执纪、严问责,推动全局作风转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7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365bet上网导航_bet878365_365bet直播要求,扎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政治风险,确保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印发《建宁县公安局2020年度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全警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照职责定位,全面排查本单位和工作岗位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工作流程风险、管理环节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细化分析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要求所队长严格审核把关,对出现纰漏的责任人及所队长执行“四种形态”第一种常态中的“批评教育”一次。
28不动手,请“帮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提升创城工作主动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警动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提高工作标准,加大工作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同心协力、密切配合,确保创建工作实现新突破。二是党建引领,形成创建工作强大合力。印发《建宁县公安局关于在创文明县城中持续开展卫生责任区大清扫的通知》,每月安排2个党支部或县局妇联、团委深入卫生包干区进行卫生清扫,长期坚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志愿者队伍力量,大力开展创城志愿服务,真正把工作干扎实,有亮点、出特色,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为我县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做出公安机关最大的贡献。
5.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29工程发包不规范;30工程超预算问题突出;31合同签订不严格。
整改情况:组织警务保障部门认真学习《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宁县人民政府转发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警务保障部门严格执行,加强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6.关于财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32出借资金不规范;33特别业务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坚持立行立改,由县局警务保障室牵头,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建宁县华文弘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对2015年以来县公安局以工程、材料款及小车修理费、干警出借差旅费等名义预付或出借资金进行审核,能够清理、收回的及时收回,存在被挪用、占用、流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由于有些资金时间跨度超过15年,翻阅原始凭证工作量大,此项工作完成整改时限需延长至10月份。
34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建宁县公安局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单位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严明工作纪律;二是结合智慧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加强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规范设置,深入推进省厅提出的“一中心七分库”涉案财物管理模式,实现涉案财物全方位、全闭环、无缝隙管理监督;三是法制大队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在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35基层党建弱化;36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37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38党费收缴不规范;39辅警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研究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重要举措,印发《中共建宁县公安局委员会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党委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坚持和完善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对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课等党的组织生活的时间、内容等作出具体规定,并注意结合实际坚持和完善。层层传导责任,加强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和监督,对所属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通报。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贯穿理论学习始终的主题主线,确保学习的长期性和持续性。分批次组织各基层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进行党建业务培训,提高党建工作业务能力,增强抓党建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对组织生活不严格、“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的支部书记及时采取问责措施。三是组织全局党务干部进行党务知识培训,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理清思路,确定整改方向。四是印发《中共建宁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明确党费标准,督促全体党员按照党费缴纳标准,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对历史拖欠党费进行补交,对补交党费进行公示。严格执行党费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使用“一薄一证一账”,按要求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公开,做到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五是对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中重点发言网络抄袭的15名党员,责成每人写出深刻思想认识。六是按要求将13名未将组织关系转入公安局党委的辅警党员全部转入公安局党委。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40“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印发《中共建宁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建宁县公安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规范决策。二是将“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内容,要求班子成员、室所队长围绕人、财、物等事项认真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建宁县公安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41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通知》,规范各支部落实组织生活会工作程序。二是层层传导责任,加强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和监督,对所属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通报。
42主题党日活动“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局党委办对《中共建宁县公安局委员会开展创新“12345”党建工作机制活动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下发各支部执行,要求各支部要把开展创新“12345”党建工作机制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大党建”工作机制建设,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互提升。二是下发《进一步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建警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实现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层层传导责任,加强对各支部开展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对所属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通报。
3.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43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建宁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内务管理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通知》《建宁县公安局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考勤规定》,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内务管理;二是督察大队加大日常督察力度,全面加强局内部考勤制度落实,对迟到早退或旷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4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建宁县公安局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以“加大多岗位锻炼,提升综合素质;盘活资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提高公安工作效能。上半年实现轮岗交流37人次。
45关于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党支部、基层所队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部,督促引导所在单位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真正把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之中。二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结合支部“三会一课”、每周政治业务学习,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上级组织部门关于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文件精神,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增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自觉接受监督,做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干部。三是认真做好指导培训。政工部门做细做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指导培训工作。在集中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政策规定,指定专人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指导、培训等工作,确保领导干部如实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四是严肃处理违规人员。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做到以一儆百,以儆效尤,坚决把对组织不忠诚、家产家事有问题的干部挡在门外,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警示和倒逼领导干部懂规矩、守纪律、干净做官,老实做人。
46辅警队伍管理较为宽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建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建宁县公安局辅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建宁县公安局2020年民警辅警轮训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核、管理、教育训练的办法和岗位职责。二是严把“入口关”,宁缺毋滥,从“求量”切换到“求质”模式,够用就好,全面落实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统一招聘制度,严禁各警种、部门和基层所队自行招聘辅警人员。三是各用人单位严抓主管责任落实,狠抓日常制度执行,实现辅警规范常管理。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责任方面
47 落实巡视整改责任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建宁县公安局2020年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县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打击整治赌博(黑彩、私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各派出所广泛联合乡镇府积极开展宣传私彩活动的危害和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公布举报电话,建全举报奖励制度,在全社会形成打击私彩的浓厚舆论氛围。三是对重点整治地区,派出所按照“压住苗头、控制势头、严打赌头”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在辖区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掌握私彩赌博行为基本情况,迅速出击,做到查处一起带一串,处罚一个铲一窝,严厉打击“私彩”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派出所充分履行打击职能,广辟线索来源,并将线索上报治安大队,由治安大队、网安大队牵头,努力破获一批大案要案,依法从严惩处一批“私彩”赌博违法犯罪分子。四是加大检查指导,严肃工作纪律。治安大队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着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通报表扬。对专项行动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
2.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方面。
48“对15名特警违规发放加班、值班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6年7-12月发放的特警误餐补贴已全部清退。
49“未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2015-2017年的个人所得税进行补缴。
50“扩大开支范围,无预算列支食堂费用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建宁县公安局食堂用餐管理规定》,本局所有值班备勤人员一律不享受免费就餐,派出所、交警和看守所食堂除工勤人员工资、水电费外其他费用由用餐人员自行承担。
51“局业务技术用房二次装修超概算投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委托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算审计。
52“在下属单位违规报支各种项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3月9日,时任建宁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江长青主持召开2017年度局长办公会议,会议决定“蓝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县公安局脱钩,从4月1日起将“蓝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转让给莆田市安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原“蓝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予以注销,2019年1月“蓝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正式注销。
(五)其他方面
整改以来,县局健全完善了政治理论学习、党风廉政、保密管理、执法办案、考勤管理、窗口服务等一系列规章制度36个,并收集整理了县局原先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48个,形成《制度汇编》下发给各所队室及每一个民警、文职、辅警学习执行。同时,将管党治警重点任务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明确每一位班子成员的具体任务和责任目标,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做到分工具体、职责清晰、措施有力,形成齐抓共管、全警参与的工作格局,让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责任体系,切实让管党治警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为新时代公安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通过此次巡察及巡察整改,县公安局领导干部和民警都受到了深刻的警示、警醒、教育。下一步,县公安局党委将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继续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坚持不懈抓整改,标本兼治促发展,着力把巡察整改工作推向深入。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中新发现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做到认真反思、举一反三,确保将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对需要长期坚持并抓好落实的,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责任要求,抓好跟踪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并转化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制度机制,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的重任,为高质量发展超越和建设美丽建宁创造安定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三、巡察反馈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移交的线索,已对62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科级干部50人,其中谈话提醒15人次,通报批评5人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中的“批评教育”18人次,责令写出深刻思想认识24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2015年以来,县公安局以工程、材料款及小车修理费、干警出借差旅费等名义预付或出借资金长期挂账,截至巡察时,仍未清理、收回,存在被挪用、占用、流失的风险。我局立行立改,由县局警务保障室牵头,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建宁县华文弘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对2015年以来县公安局以工程、材料款及小车修理费、干警出借差旅费等名义预付或出借资金进行审核,能够清理、收回的及时收回,存在被挪用、占用、流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由于有些资金时间跨度超过15年,翻阅原始凭证工作量大,此项工作完成整改时限需延长至10月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598-3987700;邮政信箱: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17号建宁县公安局。
中共建宁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7月20日